招标公告
20141118[PSY(后勤) 2014011莆田市第一医院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8    来源:莆田市第一医院    阅读: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PSY(后勤) 2014011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单位:莆田市第一医院

莆田市第一医院招标办编制

二0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附件

第四章工程报价单

第五章 合同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我院对食堂改造工程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

工程造价:215201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要求工期:25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方应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出售

1、招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到莆田市第一医院招标办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元,缴费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财务科,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
四、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开标前,参加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

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开标前办妥。投标保证金可在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缴交。

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金,履约保证金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11月27日下午3:00

2、 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由招标工作人员接收。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开标时间:2014 年11月27日下午3:00

八、开标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惠妹门诊大楼五层会议室

九、招标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联系方式:电话:0594-6923862

联系人:游先生 苏女士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1.2 建设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

1.3工程造价:215201元

1.4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1.5招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简单低价中标法。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25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2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所有房间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出具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现场踏勘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 均不负责任。

5.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附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购买。

8.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8.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在2014年11月24日前按招标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我院招标办。我院将于2014年11月24日下午3点30分在我院会议室举行答疑。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每一投标方均有约束力。

8.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8.3招标人将在2014 年11月25日前,在莆田卫生信息网和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9.本工程预算价为:215201元(人民币)。

9.1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为189376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最高限价下浮率为12%。

工程承包价: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报价(含税金)不得超过工程最高限价,工程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报价价格。

工程结算价=工程量按实结算价(审后)×(1-工程报价下浮率)

莆田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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