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31018[PSY(设保)2013002(重新招标)莆田市第一医院胃镜室胃肠镜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18    来源:莆田市第一医院    阅读: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PSY(设保)2013002(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胃镜室胃肠镜维保服务

采购单位:莆田市第一医院

莆田市第一医院招标办编制

二○一三年十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莆田市第一医院招标办,对本文件所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PSY(设保)2013002(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胃镜室胃肠镜维保服务

2.招标详细维保服务内容要求请见维保服务招标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合法专业奥林巴斯胃肠镜维修队伍及维修能力并提供资质证明。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盖上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答疑时间:2013年10月24日15:3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下午15:3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门诊六楼科教科电教室。

5.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http://www.ptsyy.com/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在投标截止前向财务科直接缴纳。

6.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招标办。
2)投标开标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门诊六楼科教科电教室。

3)投标文件在开标截至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由招标工作人员接收。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开标前,参加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6000元。

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开标前办妥。投标保证金可在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缴交。

3)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8.我院将在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ptsyy.com)网上发布本项目的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公示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联系电话:0594-692386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胃肠镜维保服务招标要求;4、投标报价。

二、招标文件澄清

(一)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在10月24日下午3点30分前按招标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我院招标办。我院将于10月24日下午3点30分在我院会议室举行答疑。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每一投标方均有约束力。

B、投标文件

一、要求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证件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维护业绩。

2、投标报价单。

(二)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规定作实质性的响应。

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

(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RMB:¥6000.00)。

(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定标后,落标方凭收据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五)定标后,中标方原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方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投标文件袋前后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由投标方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

(二)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一律用电脑打印,除投标方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有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或加盖确认章。

C、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在开标截至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由招标工作人员接收。

D、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一)开标时,投标方代表先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

(二)开标时由我院纪检监察等相关科室人员共同参与。

二、澄清

(一)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议主持人同意,投标方代表可就唱标过程中发生错唱、漏唱的部分要求澄清,但澄清要求不得超过投标文件实质性范围。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限,我院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一)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二)缺少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四、评标:

(一)本次招标为价格招标,招标方设定最高限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低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投标金额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第一中标者放弃,在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后按报价最低者依次递补。

(二)若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三)评标小组经评审,对本次投标认为有串标等不良行为的,可以取消本次招投标。

E、定标

一、中标人确定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在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ptsyy.com)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在接到我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我院签订合同。

三、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 胃肠镜维保服务招标要求

一、维修保养对象:

消化内镜室二十三条奥林巴斯内镜,具体型号如下:

1、 奥林巴斯胃镜CIF-V70 编号2713525(2007年生产)

2、 奥林巴斯胃镜CIF-V70 编号2814106(2008年生产)

3、 奥林巴斯胃镜CIF-XQ260 编号2934817(2009年生产)

4、 奥林巴斯胃镜CIF-XQ260 编号2934786 (2009年生产)

5、 奥林巴斯胃镜CIF-H260 编号2948431(2009年生产)

6、 奥林巴斯小儿胃镜CIF-XP260N 编号2916829(2009年生产)

7、 奥林巴斯肠镜PCF-Q260AI 编号2913011(2009年生产)

8、 奥林巴斯肠镜PCF-Q260AI 编号2913015(2009年生产)

9、 奥林巴斯十二指肠镜TJF-260V 编号2001129(2010年生产)

10、奥林巴斯肠镜CF-Q260AI 编号2115806(2011年生产)

11、奥林巴斯胃镜GIF-H260 编号2141737(2011年生产)

12、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15(2011年生产)

13、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74(2011年生产)

14、奥林巴斯胃镜GIF-H260 编号2141732(2011年生产)

15、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48(2011年生产)

16、奥林巴斯胃镜GIF-Q260J 编号2102327(2011年生产)

17、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36(2011年生产)

18、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45(2011年生产)

19、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47(2011年生产)

20、奥林巴斯肠镜CF-H260AI 编号2103944(2011年生产)

21、奥林巴斯肠镜CF-Q260AI 编号2115809(2011年生产)

22、奥林巴斯肠镜CF-Q260AI 编号2115800(2011年生产)

23、奥林巴斯肠镜CF-Q260AI 编号2115802(2011年生产)

二、维修保养年限:一年。

三、维护保养要求

1、维修保养方应于合同签订七日内做到:对维保内容的二十三条内镜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测、修理,确保内镜能正常使用。

2、合同签订期间要求:维修保养方应每两周对维保内容的二十三条内镜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测,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内镜能正常使用。

3、接到消化内镜室故障通知后,维修保养方必须30分钟内响应,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现场修复,其他故障现场无法修复的,维修保养方应立即带回公司修理,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必须提供备用镜,以保障正常开展临床活动。

4、若内镜故障未能及时修复又不能按规定提供备用镜的必须赔偿,每条镜子每日赔偿人民币伍仟元。

5、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内镜损坏,(除了因自然灾害、其他不可预料灾害),消化内镜室内镜出现损坏,维修保养方应无偿维修,否则视为存在故障未处理,依第(4、)点执行。

6、若维修保养方所维保的内镜及服务达不到消化内镜室的要求,如提供的备用镜或维修后的内镜达不到正常使用要求,否则视为存在故障未处理,依第(4、)点执行。

四、价款及付款方式

维护保养费包括材料、设备、配件、税收、人工费等一切维护费用。消化内镜室除付出中标款减去合同规定的扣款外,不再付出其他任何费用。维修保养费每半年付款一次。维护保养期满一年双方核对后付50%维护保养费减去维护保养不及时、维护保养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完善扣款。付款方式为转账。

附件一

第四部分 投标报价部分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

莆田市第一医院: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授权 (投标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投标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方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证件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胃肠镜维保服务合同

甲方:

福建省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本维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具体条款、附件及合同中提及的其他文件。

一、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计年。

二、维保服务设备:

消化内镜室二十三条奥林巴斯内镜,具体型号如下:

1、 奥林巴斯胃镜CIF-V70 编号2713525(2007年生产)

2、 奥林巴斯胃镜CIF-V70 编号2814106(2008年生产)

3、 奥林巴斯胃镜CIF-XQ260 编号2934817(2009年生产)

4、 奥林巴斯胃镜CIF-XQ260 编号2934786 (2009年生产)

5、 奥林巴斯胃镜CIF-H260 编号2948431(2009年生产)

6、 奥林巴斯小儿胃镜CIF-XP260N 编号2916829(2009年生产)

7、 奥林巴斯肠镜PCF-Q260AI 编号2913011(2009年生产)

8、 奥林巴斯肠镜PCF-Q260AI 编号2913015(2009年生产)

9、 奥林巴斯十二指肠镜TJF-260V 编号2001129(2010年生产)

10、奥林巴斯肠镜CF-Q260AI 编号2115806(2011年生产)

11、奥林巴斯胃镜GIF-H260 编号2141737(2011年生产)

12、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15(2011年生产)

13、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74(2011年生产)

14、奥林巴斯胃镜GIF-H260 编号2141732(2011年生产)

15、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48(2011年生产)

16、奥林巴斯胃镜GIF-Q260J 编号2102327(2011年生产)

17、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36(2011年生产)

18、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45(2011年生产)

19、奥林巴斯胃镜GIF-XQ260 编号2135447(2011年生产)

20、奥林巴斯肠镜CF-H260AI 编号2103944(2011年生产)

21、奥林巴斯肠镜CF-Q260AI 编号2115809(2011年生产)

22、奥林巴斯肠镜CF-Q260AI 编号2115800(2011年生产)

23、奥林巴斯肠镜CF-Q260AI 编号2115802(2011年生产)

三、维护保养要求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七日内做到:对维保内容的二十三条内镜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测、修理,确保内镜能正常使用。

2、合同签订期间要求:乙方应每两周对维保内容的二十三条内镜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测,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内镜能正常使用。

3、接到消化内镜室故障通知后,乙方必须30分钟内响应,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现场修复,其他故障现场无法修复的,乙方应立即带回公司修理,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必须提供备用镜,以保障正常开展临床活动。

4、若内镜故障未能及时修复又不能按规定提供备用镜的必须赔偿,每条镜子每日赔偿人民币伍仟元。

5、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内镜损坏,(除了因自然灾害、其他不可预料灾害),消化内镜室内镜出现损坏,乙方应无偿维修,否则视为存在故障未处理,依第(4、)点执行。

6、若乙方所维保的内镜及服务达不到消化内镜室的要求,如提供的备用镜或维修后的内镜达不到正常使用要求,否则视为存在故障未处理,依第(4、)点执行。

四、价款及付款方式

维护保养费包括材料、设备、配件、税收、人工费等一切维护费用。消化内镜室除付出中标款减去合同规定的扣款外,不再付出其他任何费用。维修保养费每半年付款一次。维护保养期满一年双方核对后付50%维护保养费减去维护保养不及时、维护保养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完善扣款。 付款方式为转账。

五、 合同总价款: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六、 付款方式:

所有维修款共分两次付清,甲方应按如下时间将当年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号。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前付清人民币 ;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付清人民币 。

名:

号:

开户行: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机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方:

(盖章)

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期:

期:

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 | 门诊时间:8:00-12:00,14:30-17:30

医疗服务咨询及预约:0594-8982060或0594-2298734 | 急诊热线:0594-2292429 | 体检热线:0594-238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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