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莆田市第一医院血透室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检测项目报价公告 (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5-07-07    来源:    阅读:

我院血透室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检测拟进行检测,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价,并按要求提交报价材料。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血透室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检测项目。   
  • 检测次数:5次(根据科室需要检测)。                       
  •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 最高限价:12000元。(含税、检测费、送检费所有费用,结算)
  •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符合本次待检测项目资质要求中采用最低价法。

二、主要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按照YY0572-2015《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及《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相关要求,检测参数应含:氟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钙、镁、钠、钾、铜、钡、锌、铝、砷、铅、银、镉、铬、硒、汞、锑、铍、铊、总氯等。检测报告应满足福建省血透质控专科检查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具有满足我院本次待检测项目相应检验检测服务资质,具有履约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没有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须知

1、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报单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供应商应在响应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2、供应商必须对监测服务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供应商虚报服务骗取成交,其成交资格无效。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指供应商根据要求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应包括:检定证书、检定标签、送检及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等。

4、报价应包含税费、人员差旅费等所有费用。本单位不承担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进行仪器监测过程所产生的交通、住宿、出差补贴等其他的费用。

五、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检测服务报价(含分项单价、服务总价格、税费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公司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本项目相应的资质副本)等证件;

3、法人证或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装订密封;

6、以上材料需采用信封密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章,封口加盖公章并注明报价项目、报价单位及联系人等报价材料一份即可。

六、付款方式

完成检测服务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告,同时提供金额为有关合同项目内容价格100%的正式发票后,按次结算。

六、报价提交时间

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4日12:00

七、报价材料邮寄地址及电话

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市一医院8号楼505招标办,电话0594-6923862。

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 | 门诊时间:8:00-12:00,14:30-17:30

医疗服务咨询及预约:0594-8982060或0594-2298734 | 急诊热线:0594-2292429 | 体检热线:0594-238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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