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科室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4-01-16    来源:莆田市第一医院    阅读:

(一)科室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有,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要熟悉《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管理法规。

(二)坚持日常巡查。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每日消防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三)科室消防安全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

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五)科室消防安全严禁违规行为:

1、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柵栏,严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2、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3、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4、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六)科室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全力做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一是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地进行排查。二是要将用电、用火和夜间值班、禁烟、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维护等作为检查的重点。三是要在每月例行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查、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做好隐患整改登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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