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补偿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12-02-07 来源:莆田市第一医院 阅读:次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入院(必须带医疗证)→到报帐窗口登记→出院→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报帐中心直接补偿(72小时内应及时出示医疗证,未带新农合医疗证造成系统无法录入的医疗费用由患者直接负责)
转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转院申请(到新农合中心办理)→入院→出院→区新农合中心审核(保障年度3个月前)→回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报账中心补偿
在外(居外)人员住院:
入院(公办非营利性机构)→3日内电话或传真报告区新农合中心→出院→区新农合中心审核(保障年度3个月前)→回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补偿
门诊统筹补偿流程:
填报《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诊、医务科复核→送新农合中心备案→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回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报账中心补偿
住院补偿工作时效:
定点医疗机构: 即时补偿
非定点医疗机构: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