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传染病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门诊、住院病人填写信息要完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16岁以下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患者职业也要填写、现住址要祥细:如莆田市哪个区哪个镇哪个村几号一定要填写祥细。(负责人: 二、门诊部、住院部、放射科、CT室、核磁共振等有关科室接诊一旦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时,首诊医师应先进行传染病登记,如是肺结核病人一定要填写转诊单,按规定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送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负责人:住院部各科室主任、唐桂良、张修凤、林文辉、苏晓露)
三、检验科所有检验结果必须在网上向各有关科室报出,其中:
1.发现的病毒性肝炎(含甲肝、乙肝、丙肝)门诊患者,应在网上向门诊肝炎科报出,由门诊肝炎科统一填卡报告疫情。(负责人:陈国庆)
2.发现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患者,检验科可将患者名单报送保健科,由保健科督促接诊医师填卡报告疫情。(负责人:肖玉鹏、苏晓露)
四、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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